钢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时间:2015-03-16 09:00 阅读:2857 来源:互联网

 

1.一般安全要求  
    (1)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并附产品合格证。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2)使用单位应根据提升机的类型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
    (3)使用单位应对每台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况。
    (4)安装和拆除提升机架体人员,应按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5)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应配备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严禁无证开机。
    (7)井架出入口支承平桥的钢花梁两端要用14号铅丝扎牢,并用Ф6钢筋吊捆牢固。桥枋要用铅丝与钢花梁扎牢。 
    (8)井架出入口与建筑物连接的平桥(台)必须架设牢靠,宽度不得小于1.5m;使用组合井架时,宽度不应小于该井架的宽度;平桥板必须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平桥(台)两侧应架设防护栏杆和挂安全立网,护栏杆距平桥(台)面高度以1.2m左右为宜,中间要加设横杆不少于二度,护栏杆的垂直距离应小于40cm。井架与建筑的距离超过30cm时,应在乎桥底挂兜底安全平网。
    (9)井架在楼层的出人口上方要架设防护挡板或挂安全平网防护,并在出人口处设层间活动安全闸门和在显眼处挂有安全操作规定牌子和警示标志。
    (10)吊篮底板应使用有防滑措施的钢板;如使用木板时,木板下应焊有不小于φ6间距20cm×20cm的钢筋网支承。  
    (11)架体的三个外侧面要满挂密眼安全立网,安全网的重叠位置应不少于l0cm,并绑扎牢|靠。使用组合井架时,还必须在相邻井架之间用棚竹、钢筋网脚手板或密眼安全网设置安全隔离防护,防护杆、板的空隙不应大于50mm,高度与架体相同。
    (12)作业人员严禁乘吊篮升降。 
    (13)在架体安装和拆除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l0rn范围内设警戒区,并有专人监护。靠近交通道路或有人操作的地方还要设置防护挡板。 
    2.提升机构安全要求
    (1)卷扬机的选用或制造,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2)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3)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4)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5)选择卷扬机时应注意:卷扬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的规定。
    (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7)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8)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9)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10)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3.电气安全要求
    (1)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2)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3)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4)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6)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7)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4.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lm。
    (3)上极限限位器(防冲顶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极限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4)楼层口停靠安全门。各楼层的通道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安全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安全门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lkN/m的水平荷载。
    (5)吊篮前后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6)吊篮两侧防护栏。吊篮两侧处应装设防护栏。防护栏宜采用工具式装置,封闭吊篮两侧,防止升降运行时物料从吊篮两侧滚落。
    (7)吊篮顶部防护棚。吊篮顶部应装设防护棚。防护棚宜采用接叠双向开启式,以利长料运送,防止人员进入吊篮作业时物料从吊篮上方坠落伤人。
    (8)首层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装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色,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9)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10)信号装置。该装置是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联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5.高架提升机还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2)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3)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6.基础安全要求
    (1)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基础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2)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2)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l0mm。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的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7.附墙架安全要求
    (1)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2)附墙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3)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竿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8.缆风绳安全要求
    (1)当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采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3)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4)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5)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角同时拉紧。
    (6)当缆风绳需要改变位置时,必须先作好预定位置的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的位置;待与地锚栓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
    (7)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铁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9.地锚安全要求
    (1)缆风绳的地锚,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定。
    (2)缆风绳的地锚,一般采用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用桩式地锚。
    (3)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4)当地锚无设计规定时,其规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况选用: